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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调岗不调薪的做法对不对?

来源:卓信人才网 时间:2021-12-26 作者:卓卓 浏览量:

关键词:调岗 调薪 劳动纠纷案例

企业因生产工作的需要,对员工进行调岗,但是薪酬就没有做相应的变动。那企业这样的做法对不对呢?且看今日的案例分享。

公司调岗不调薪的做法对不对?

案例详情

李福(化名)于2016年4月入职某公司担任行政工作,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书面劳动合同。2018年7月,公司因生产一线人手紧缺,口头通知将李福充实到生产一线,担任操作工。

生产一线劳动强度更大、上班时间长,员工的工资也比较高,可是,公司仍按李福在行政部门的岗位标准发放工资。

三个月之后,李福实在忍不住对公司提出自己的质疑,但公司表示双方并没有通过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,所以,原有工资标准依然有效,应继续执行。

公司这种调岗不调薪的做法对吗?

案例分析

公司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,其应当对李福进行调薪。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。变更劳动合同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。”即岗位调整因涉及到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变化,应当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,但这并不等于说:未经采取书面形式便必然无效。

因为,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四)》第十一条指出:“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,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,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,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”

正由于李福已经实际接受公司的调岗要求,且李福已经在车间工作了三个月,加之此种调岗并不为法律所禁止,所以,是合法有效的。

《劳动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:“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,实行同工同酬。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。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。”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八条也指出:“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,引发争议的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;协商不成的,适用集体合同规定;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,实行同工同酬;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,适用国家有关规定。”

上述规定表明,按劳分配、同工同酬是工资分配应当遵循原则。而岗位变动也往往伴随着岗位报酬标准的变动,劳动者被调整到新的岗位,其薪酬应当根据新岗位的标准来确定。

本案中,公司将李福调整到劳动强度更大、上班时间更长的生产一线工作,如果工资不做调整,那就违反了按劳分配、同工同酬的原则。

综上,公司这种调岗不调薪的做法是不对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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